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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內容刊登於巨報798期二版     94/1/3~1/4


職場快訊
年底被資遣 學會自保好過年
 年關將近,有些公司會利用年底裁員來節省年終獎金,若是你不幸中箭下馬,也不能空手而歸,該為自己爭取應得的資遣費和勞保失業給付才是。
 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,離職之前一定要請公司開具「離職證明書」,必須在離職理由欄註明「非自願離職」或「資遣」,才能獲得資遣費,按工作年資計算,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(以資遣生效日前六個月的工資來平均)。
 除了資遣費,還可申請勞保失業給付,適用在失業前已經繳納就業保險保費滿一年者,被資遣後到公立就業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14天內沒找到工作或是參加就業訓練,則可申請失業給付,按前半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成計算,最長可領6個月,且請領失業給付期間,健保保費也有全額補助。
 符合申請資格者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本人存摺封面影本和離職證明書即可辦理,嘉義就業服務站,224-0656,嘉市興業東路267號。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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