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內容刊登於巨報1025期頭版 96/12/11~12/13


因不堪長期報紙受到偷報賊大量的收取,在經過長期追蹤後,本報終於在日前逮獲偷報賊之一,期望這樣長期虧損的沈痛心聲,能讓所有讀者了解。


圖片資料來源/民視、東森、台視




民視:「專偷免費報 男子變賣賺錢」
東森:「歹年冬!連贈閱報也被偷,報社錄影蒐證逮人!」
台視:「偷百份免費報,警埋伏抓竊嫌,一份成本五元,報社損失慘重,約談回收場老闆,警局爆口角」


若有讀者或回收商發現疑似偷報之情況,請速與我們聯繫:05-2831118巨報發行部


本報追蹤偷報賊過程



01:偷報竊嫌已將各報點的巨報收完,並在路旁整理,準備將所有報紙拿到資源回收處販賣。



02:偷報竊嫌把所有報紙拿到資源回收處,讓回收商秤斤。



03:在遭本報長期追蹤並報警後,偷報竊嫌將要被依法辦理。


巨報最大的沈痛之聲:
 本報曾多次自行在現場逮獲盜取報紙的人士,但總因心軟而不予追究,但沒想到卻無法有效嚇止偷報賊的偷報行為,在備受身心煎熬下,本報決定不再姑息偷報賊,現以十分沈痛的心情,期望能以媒體曝光的方式,有效阻止偷報賊行為,我們能了解這些偷報賊艱苦的處境,只是我們無法再承受更多的損失。因此往後如再查獲有偷報行為,我們必會移送法辦!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巨報發行部 敬啟


街頭訪問:我有話要說!
Q1、估計30份巨報可變賣多少錢?
Q2、針對偷報賊行為,有何感受?


洪小姐,25歲,學生
1、 5元
2、 可惡,拿走大量免費報,會讓想看巨報的人沒得看,對發行公司也是一種損失。



林小姐,30歲,服務業
1、 1元
2、 可惡,拿去回收牟利會影響別人看報權益,造成有人要找工作卻沒報紙看的情況。



林先生,24歲,金融業
1、 5元
2、 可惡,為何不靠自己雙手賺錢,走這種旁門左道,都不會遭受良心的譴責嗎?



張先生,26歲,自由業
1、 5元
2、 可惡,免費報就是給大家看的,怎麼可以為了謀取個人私利,而影響大家看報。



蔡小姐,21歲,學生
1、 15元
2、 可惡,因個人行為對大家造成影響,是很不公平的!不過景氣差多少也有關聯。



小編心痛讓你知:
 以目前資源回收的價格而言,每三十份報紙,大約3元,但對巨報來說,若以每份5元來計算(包含印刷費、人事費、派報費等),我們足足損失了150元(高達50倍的差價),諷刺的是,一份巨報都比他賣掉的三十份巨報來得有價值!無奈每次偷報賊的偷報數量都達上百份,甚至上千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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