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巨報轉貼


保障權益 購買瓦斯記得簽契約


 為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,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湖內分隊特於本(12)月14日08時由小隊長蔡錦棟、隊員許銘桐假焚化場實施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工作,持續推廣及宣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,讓民眾購買液化石油氣時,能維護權益及確保瓦斯桶使用安全。


消費者簽訂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可享受權益
一、瓦斯品質重量不縮水:
 
瓦斯行銷售液化石油氣,品質應符合國家標準,且重量需與標示規格相符。


二、瓦斯沒用完可退費:
 
消費者每次更換瓦斯桶時,瓦斯行應將桶內殘餘液化石油氣按比例退費。


三、押瓶費可全數退還:
 
瓦斯桶屬瓦斯行之財產,消費者僅需支付瓦斯桶保證金,不需另購買瓦斯桶。消費者不在購買瓦斯桶時,瓦斯行應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。


四、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:
 
瓦斯行不得提供超過檢驗期限的危險瓦斯桶,消費者亦可依本身使用頻率,要求瓦斯桶應有相當的安全使用期限(至少十日),並依瓦斯行提供之容器確定使用方式使用,以維護生命財產安全。


五、消費權益義務說清楚:
 
契約對於雙方權利義務均有明確規定,未來如發生消費爭議,可透過各直轄市、縣(市)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解決消費糾紛,使消費者權益獲得保障。


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呼籲,民眾購買液化石油氣簽訂供氣定型化契約,可以提升供氣廠商服務品質,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及權益,讓市民生活更安全無虞,共創健康嘉義城市。如有任何消費糾紛,可向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(2221661)或是消保專線1950申訴。


★更多在地生活資訊/求職求才/租屋跳蚤/旅遊美食,
請速洽嘉義在地報~巨報網站:www.GBO.com.tw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巨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