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內容刊登於巨報1118期四版 98/1/13~98/1/19


記者/駱映妤整理報導


Q:什麼時候開始領消費券?去哪裡領?
A:消費券將於98年1月18日(本週日)開始領取,目前已經發放出通知單,民眾請細讀通知單上的詳細資料,依照上面所寫的指定地點來領取。
首領時間:1月18日(日)8:00-17:00
領取地點:依照通知單上,指定消費券發放所領取
備註:通知單將於10日至15日間,由村里幹事按戶發放,且上頭印有建議民眾早上或下午領取,民眾可視情況,依自己時間前往領取


Q:如果18日那天沒有領到消費券怎麼辦?
A:不用緊張喔,要是沒有在18日領到消費券,還是可以在農曆年過後到各地領定郵局去領取,但要注意各家郵局營業時間或領取時間喔!


領取時間:2月7日(六)13:30-17:30
     2月8日(日)8:30-17:30
     2月9日(一)至4月30日(四),視營業時間而異
領取地點:指定郵局


Q:我要怎麼知道自己不是會到假的消費券呢?
A:消費券發放後也將跟一般錢幣一樣流通在巿面上,為了防止有不肖人士製作偽鈔,有七種防偽設計,民眾可以把握「轉一轉、摸一摸、看一看」這三大防偽辯識原則:
轉一轉:由於採用變色油墨,有金色與綠色變化
摸一摸:有凹版觸感印紋,用手觸摸可感覺到主要印紋有墨紋凸起
看一看:包括有隱藏字、微小字、正反面套印,梅花水印及螢光纖維絲;周中興提醒,在螢光纖維絲方面,使用紫外燈照射會有顯現不同顏色的纖維絲。


Q:如果消費券不慎遺失是否可以掛失補申請?
A:大家要注意喔,要是不小心把消費券用不見,只要一經領取,不管遺失、毀損或其他任
何原因,都沒辦法再補發囉!


Q:領取通知單如果遺失或忘了帶,這樣還能領取消費券嗎?
A:因為領取通知單上有記錄發放名冊上的頁次與編號,如果領取民眾隨身攜帶通知單,比
較方便消費券的發放作業流程,但如果真的不小心遺失了,或其他原因在領取時沒辦法攜帶
到現場,還是可以憑相關個人證件領取。


消費券資訊查詢:
◎查詢電話
即日至98年9月30日止,免費專線0800─88─3600或手機付費專線02-412-3600
◎相關網站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http://www.cepd.gov.tw
內政部消費券發放專區http://3600.moi.gov.tw
財政部消費券兌付專區http://www.nta.gov.tw/ch/01introduction/int_3600b01_list.as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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